教育新聞網北京9月2日訊(記者 歐媚)教育部辦公廳今天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部署2021年成人高考工作。《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等工作,確保考試招生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為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場體溫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保持間距等措施,制定完善防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
在加強考生資格審核上,《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按照《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和本省(區、市)確定的報名條件加強報考資格審查,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加強對異地報考、申請相關照顧政策和免試入學等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堅決防范中介機構和單位大規模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的人員異地報考、錄取和學習。要嚴格按相關規定對申請相關照顧政策和免試入學的考生進行公示,未經公示和公示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
在嚴格執行招生政策上,《通知》強調,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招生工作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加強函授站點監管,嚴格執行年度備案制度,未經有關部門備案不得舉辦函授教育。
在嚴格新生資格復查上,《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導屬地高校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10月23-24日。《通知》強調,成人高考是國家教育考試,各地要充分認識確保國家教育考試安全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安全責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